近期,杏坛市监分局对前期所开展的“重点行业三打”专项行动案件进行整理归纳、分类造册,针对皮具制造行业的举报线索再进行横向深挖,锁定位于杏坛镇龙潭工业区的一个皮具加工工场涉嫌有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掌握情况后,杏坛市监分局迅速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该皮具加工工场实施检查执法。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场经营面积约100平方米,有5名正在加工带“PRADA”字样的钱包,现场发现有“PRADA”字样的皮具钱包成品和半成品98个及用于加工“PRADA”字样的皮具钱包的原材料一批。
经查,“PRADA”商标是普拉达有限公司在我国注册的商标,使用商品为手提包、钱包等,注册号为1263052,专用权期限:2009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13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商标的委托授权手续,涉嫌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据当事人交代,当事人在未经上述商标专用权人委托授权的情况下,接受客户委托并收取了1000元的订金,加工带“PRADA”字样的皮具钱包。杏坛市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嫌侵权的皮具钱包、专门用于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进行扣押处理。
杏坛市监分局随后立即联系普拉达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初步调查及鉴定,该涉案行为未达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目前,杏坛市监分局正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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