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安全类别必须具有A类标识,你们店里有12件商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下架。”昨日,在成都市青羊区实业街某婴童服装专卖店里,工商执法人员责令不合格商品立即下柜,并通知该店经营者到辖区工商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消费者针对电暖手宝和婴幼儿用品的投诉较多。为了进一步规范儿童用品、小家电市场经营行为,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安全,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不合格商品”的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共检查经营户4379户,检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411个,整治重点区域222处,依法规范儿童用品经营户452户,下架退市婴幼儿服装156件,儿童玩具98个,不合格电暖手宝116个。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此次行动将持续到2月中旬。
上一公告:船湾镇获评“中国职业服装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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